MACAU COMPANY REGISTRATION
随着澳门经济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已经从博彩旅游业、加工出口业、金融业及房地产建筑业四大支柱,转变为以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在澳门设立的离岸非金融机构,必须遵守实质业务运作的规定,并按照申请离岸许可证的投资计画进行发展,方可获得法令赋予之多项税务优惠。
一、澳门公司简介

- 澳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位于中国东南部沿海,地处珠江口西岸,据香港60公里,广州145公里。总面积平方公里,由澳门半岛,凼仔岛和路环两个离岛组成。官方语言为中文和葡文,粤语为日常用语。英语在贸易、旅游和商业领域广泛运用。
- 地点
澳门位于太平洋、南中国海沿岸,地处珠江口西岸,北回归线以南的低纬度地区。北部与广东珠海拱北相邻,西部隔西江支流、内港及夹马口水道与湾仔和横琴,隔伶仃洋东望即是香港的大屿山,南面与万山群岛相望。
- 人口
68万。
- 语言
繁体中文、葡文。
- 货币
澳门币 MOP$。
- 经济
澳门经济结构单一,以博彩业、旅游业、酒店及休闲业为主,是主要的经济支柱和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澳门的商业发展一直都受惠于旅游业的带动,自赌权开放以后,经济迅速发展,刺激本地居民以及旅客的消费能力,使得澳门的商业得以高速发展。
- 时区
UTC+8 (澳门标准时间) 。
- 外汇管制
无任何外汇管制。
- 法制
大陆法(欧陆法系)。
- 主要公司法规
澳门商法典。

- 随着澳门经济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已从过往的博彩旅游业、加工出口业、金融业及房地产建筑业四大支柱,发展为以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
- 澳门经贸推广活动每年主办/协办即参与在澳门、内地全球各地举行的各类大型经贸展会和贸易投资合作洽谈等活动。
- 投资者必须收先得到澳门政府之准照方可在澳门成立公司从事离岸服务业。
- 注册澳门公司等离岸非金融机构须依据澳门之商业法规设立及存续。
- 在澳门设立离岸非金融机构,必须履行实质业务运作的规定,并按照申请离岸准照时之投资计画发展,方可获得法令赋予之各项优惠。

现有人口约为
68 万
MOP$
货币:澳门币
UTC+8
(澳门标准时间)
大陆法
(欧陆法系)
法制
主要公司法规
澳门商法典
- 澳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位于中国东南部沿海,地处珠江口西岸,距香港60公里,广州145公里。由澳门半岛,凼仔岛和路环两个离岛组成。官方语言为中文和葡文,粤语为日常用语。英语在贸易、旅游和商业领域广泛运用。
- 地点
澳门位于太平洋、南中国海沿岸,地处珠江口西岸,北回归线以南的低纬度地区。北部与广东珠海拱北相邻,西部隔西江支流、内港及夹马口水道与湾仔和横琴,隔伶仃洋东望即是香港的大屿山,南面与万山群岛相望。
- 语言
繁体中文、葡文。
- 经济
澳门经济结构单一,以博彩业、旅游业、酒店及休闲业为主,是主要的经济支柱和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澳门的商业发展一直都受惠于旅游业的带动,自赌权开放以后,经济迅速发展,刺激本地居民以及旅客的消费能力,使得澳门的商业得以高速发展。
- 外汇管制
无任何外汇管制。
- 随着澳门经济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已从过往的博彩旅游业、加工出口业、金融业及房地产建筑业四大支柱,发展为以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
- 澳门经贸推广活动每年主办/协办在澳门、内地、全球各地举行的各类大型经贸展会和贸易投资合作洽谈等活动。
- 投资者必须首先得到澳门政府之准照方可设立澳门公司以从事离岸服务业。
- 注册澳门公司等离岸非金融机构须依据澳门之商业法规设立及存续。
- 在澳门设立离岸非金融机构,必须履行实质业务运作的规定,并按照申请离岸准照时之投资计划发展,方可获得法令赋予之各项优惠。
二、澳门公司设立的优点与经济概况
随着《內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和《泛珠江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的进一步落实,澳门与内地,特别是泛珠江三角区域的经济融合进一步深化,具有以下优点:
- 澳门当地具有良好的交易环境。
- 普遍知名银行进驻,且拥有稳定的金融体系。
- 低税率:业务不产生在澳门当地则免征利得税、营业税、遗产税和赠与税、财产转移税、印花税和薪俸税(非澳门居民)。
- 无外汇管制,资金可自由进出。
- 澳门公司属于海外利得豁免公司,较不易被列为黑名单。
三、澳门公司成立流程
- 步骤一:注册商号
- 步骤二:提交公司章程大纲和细则
- 步骤三:注册公司
- 步骤四:申请税款
- 步骤五:注册其他服务
四、成立澳门公司税率规定
- 5%的政府税,进口则全免、烟、酒、汽车均需征收消费税。
- 工业所得纯利征收所得补充税属累进税,税率由3%至12%。
- 所有工商机构每年均须缴交一个固定的营业税,即USD 37.5。
汇佳国际除了可以协助客户代办并注册澳门公司,也提供客户实质上的需求,从资料准备、事务预约安排至专员陪同的一站式服务。
五、澳门公司登记应备文件与规定
- 欲成立澳门公司,您需要做的准备如下﹕
拟定申请公司名称
如公司只有一名股东,名称须以「一人有限公司」作结尾。如公司拥有两名或以上股东,则可以以「有限公司」作结尾。公司名称可使用中文及英文命名,官方会根据英文公司名翻译为葡萄牙文名称。
澳门公司
注册资本额
标准注册资本为MOP$25,000澳门币,如超出将增加当地政府规费。

提供董事/股东数据
如欲設立澳門公司,至少需要一位股東和一位董事,且董事和股東可以是同一個人。組織成員規定需要年滿18歲以上的自然人。一般有限公司的股東成員不可以超過30位,而股份有限公司則至少需要3位股東。
公司股份分配
澳门公司需将股票全额分配,不可登记不记名股票;股份的价值等于出资额。
(不少於1,000港幣,應為100港幣的乘數)。
六、澳门离岸业务介绍
负责非金融离岸业务的审批、技术协助和监管工作,并通过推广活动促进非金融离岸业务在澳门之发展。允许在澳门经营的离岸机构称为「离岸商业服务机构」。政府向这些离岸商业活动提供多项税务优惠。
(一)离岸业务规范
离岸机构可分为「离岸金融机构」及「离岸非金融机构」两个类别,依据第58/99/M号法令《离岸业务法》,离岸金融业由澳门金融管理局审批及监管,离岸非金融业则由澳门政府审批及监管。经营离岸业务的经营必须遵守以下条件:
- 只采用非澳门币为交易及结算之货币。
- 只针对非澳门特区居民为销售对象。
- 只针对非澳门特区市场。
(二)经营离岸服务业之税务优惠
离岸服务业可享受多项税务优惠或豁免,包含所得补充税/营业税及印花税,豁免之印花税包括:
- 澳门离岸机构之成立,以及该等机构之公司资本增加。
- 关于离岸风险之保险合约。
- 离岸业务范围内需要之银行交易活动。
- 因从事离岸业务而与住所设在非本地区之实体订立之合同。
- 购买物业用作离岸机构办公地点之相关物业移转印花税。
- 在澳门开公司申请无论是否为澳门本地居民,均可申请经营离岸业务。
(三)澳门设立离岸非金融机构之登记程序
- 步骤一: 呈交申请表,申请获批准后,投资者须注册离岸机构,依照澳门特区的商业法规完成设立澳门公司的登记手续。
- 步骤二: 离岸机构需完成所有注册澳门公司的步骤和手续后,方可获得当地政府发出的离岸服务许可证。这些机构还需聘请澳门核数师暨会计师委员会注册的独立核数师审计公司帐目,并每年提交审计报告给澳门政府。
(四)关于对外贸易的限制
澳门是一个高度开放的市场,享有自由港及单独关税区地位,没有外汇管制,资金进出自由,进口货物(如原材料、机器设备)无须缴付税款。然而,根据《消费税规章》,在澳门设立进出口公司时,进口含酒精饮料(酒精强度以容积计算高于或相等于30%(20度))及烟叶需要缴付消费税,而米酒除外。
七、澳门各商业类型的区别和特征有哪些?

股东人数 | 注册资本 | 出资方式 | 公司名结尾 | |
无限公司 | 两人以上 | 不设上、下限 | 以认购出资额方式出资。出资种类为金钱或劳务。 | 无限公司; |
一般两合公司 | 一名或以上有限责任股东或一名或以上无限责任股东 | 不设上、下限 | 无限责任股东与有限责任股东都已认购出资额方式出资。出资种类金钱、财务、劳务,但有限责任股东不能以劳务出资。 | 两合公司; |
股份两合公司 | 最少由三位有限责任股东和一位无限责任股东组成 | 下限为澳门币100万元,无上限 | 无限责任股东与有限责任股东都已认购出资额方式出资。出资种类金钱、财务、劳务,但有限责任股东不能以劳务出资。 | 股份两合公司; |
有限公司 | 由最少两名、最多三十名组成 | 下限为澳门币2万5元,无上限 | 股东以认购股方式出资,每股的票面价值为澳门币1000元或以上,且为澳门币100元之倍数。 | 有限公司;(Lda.) |
一人有限公司 | 一名 | 下限为澳门币2万5元,无上限 | 公司资本已独一股构成,其他情况同上。 | 一人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三名 | 下限为澳门币100万元,无上限 | 公司全部资本应划分为股份,且以股票代表,每股的价值相等且不小于澳门币100元。 | 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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フィリピン政府は現在、外国投資家がフィリピンで株式会社、支店、または事務所を設立することを許可しており、ネガティブリストに含まれていないプロジェクトについては100%外資所有が可能です。
フィリピンに会社を設立する際、外資系企業の最低登録資本金額は20万米ドルです。小売業に関わる場合は、資本金額が50万米ドル以上必要です。また、資本金額は現地の実際のニーズに応じて調整可能です。続きを読む>>
フィリピンは英語圏の国ではありますが、その政策基準と各部門が確実に連携していないため、手続きの効率や書類がやや複雑です。さらに詳細な情報が必要な場合は、いつでもご連絡ください。 +886-2-2557-5607。
日本政府は、外国資本が日本で株式会社を設立することを許可しており、投資プロジェクトに対する特別な制限もありません。ただし、日本の会社設立には資本金を実際に注入する必要があるため、株主の資金をどのように調達し、どのように資金の流れを確保するかが、投資家が最も直面する困難です。資金の流れや銀行口座の開設を円滑にするためには、一般的に現地の住民またはパートナーを会社の株主として迎えることが推奨されます。これにより、初期の申請手続きをスムーズに進めることができま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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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な申請手続きについては、お気軽にご連絡くださ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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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hilippine government now allows foreign investors to set up joint stock companies, branches or offices in the Philippines. As long as the projects are not included in the negative list, they can be 100% wholly owned.When establishing a Philippine company, the minimum registered capital of a foreign-funded company is US$200,000; if a retail project is involved, it must be more than US$500,000; the capital amount can be allocated based on actual local needs. Receive the best>>
Although the Philippines is an English-speaking country, its policies and various departments are not really linked, so the work efficiency and documents are more complicated. For further relevant information, please contact us to confirm +886-2-2557-5607.
The Japanese government allows foreign entities to establish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ies (LLCs) in Japan, with no specific restrictions on investment projects.
However, since Japanese companies are required to have their registered capital actually paid in, the process of securing the funds from shareholders is a common challenge for investors.
To facilitate the flow of funds and the opening of bank accounts, it is generally recommended to have a local resident or partner as a company shareholder to streamline the initial application process.
Receive the best>>
For detailed application procedures, please feel free to contact us at +886-2-2557-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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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政府现已允许外国投资者菲律宾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只要是在负面清单以外的项目皆可100%独资。
设立菲律宾公司时,外资公司的最低登记注册资本额为20万美元;若是涉及零售项目则须50万美金以上;资本额并可依据当地实际需求到位。阅读更多>>
菲律宾虽为英语系国家,但其政策与各部门未能确实联动,因此办事效率与文件显得较为复杂,进一步相关资讯可与我们联系确认。
+886-2-2557-5607
日本政府准许外资在日本成立有限公司,对于投资项目也没有特别的限制。
不过因为日本公司的注册资金要求实际注资到位,因此股东资金如何到位的金流走向是投资者最常遇到的困难。为便利资金流以及银行帐户的开立,一般建议需要有当地的居民或是合伙人作为公司股东,以利前期的申请作业。阅读更多>>
具体申请细节,欢迎来电与我们联系。 +886-2-2557-5607
日本政府准許外資在日本成立有限公司,對於投資項目也沒有特別的限制。
不過因為日本公司的註冊資金要求實際注資到位,因此股東資金如何到位的金流走向是投資者最常遇到的困難。為便利資金流以及銀行帳戶的開立,一般建議需要有當地的居民或是合夥人作為公司股東,以利前期的申請作業。閱讀更多>>
具體申請細節,歡迎來電與我們聯繫。 +886-2-2557-5607
菲律賓政府現已允許外國投資者菲律賓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或辦事處,只要是在負面清單以外的項目皆可100%獨資。
設立菲律賓公司時,外資公司的最低登記註冊資本額為20萬美元;若是涉及零售項目則須50萬美金以上;資本額並可依據當地實際需求到位。閱讀更多>>
菲律賓雖為英語系國家,但其政策與各部門未能確實聯動,因此辦事效率與文件顯得較為複雜,進一步相關資訊可與我們聯繫確認。
+886-2-2557-5607
菲律宾政府现已允许外国投资者菲律宾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只要是在负面列表以外的项目皆可100%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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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菲律賓公司時,外資公司的最低登記註冊資本額為20萬美元;若是涉及零售項目則須50萬美金以上;資本額並可依據當地實際需求到位。閱讀更多>>
菲律賓雖為英語系國家,但其政策與各部門未能確實聯動,因此辦事效率與文件顯得較為複雜,進一步相關資訊可與我們聯繫確認 +886-2-2557-5607。
フィリピン政府は現在、外国投資家がフィリピンで株式会社、支店、または事務所を設立することを許可しており、ネガティブリストに含まれていないプロジェクトについては100%外資所有が可能です。
フィリピンに会社を設立する際、外資系企業の最低登録資本金額は20万米ドルです。小売業に関わる場合は、資本金額が50万米ドル以上必要です。また、資本金額は現地の実際のニーズに応じて調整可能です。続きを読む>>
フィリピンは英語圏の国ではありますが、その政策基準と各部門が確実に連携していないため、手続きの効率や書類がやや複雑です。さらに詳細な情報が必要な場合は、いつでもご連絡ください。 +886-2-2557-5607。
Under Taiwan’s tax regulations, if a Taiwanese tax resident holds more than 50% of the shares in a company located in a low-tax jurisdiction (with a tax rate of 14% or less) or has substantial control over such a company, and the annual earnings exceed NT 7 million, they must comply with the Individual Controlled Foreign Corporation (CFC) reporting requirements.
Regarding the CFC regime, we need to understand how to “defer taxation on earnings effectively,” how to “ensure autonomous and free movement of funds within legal frameworks,” and how to “enhance the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across different countries.”
We should proactively diversify our planning to respond to the uncertainties of the environment. It is recommended to consult with experts to discuss your specific situation at +886-2-2557-5607, thoroughly evaluate your circumstances, and then make the most appropriate adjustments and plans.
Singaporean banks allow foreign companies or individuals to open bank accounts in Singapore.
Personal Accounts: Generally, banks will require individuals to deposit the required minimum amount and provide proof of their source of funds.
Corporate Accounts: For foreign companies opening an offshore account in Singapore, banks will require sufficient documentation of overseas business activities and proof of the company’s operations to ensure the authenticity of the account user’s business. Read More>>
Different banks have their own conditions and rules, so it is crucial to research your options based on your situation. If you need further assistance, feel free to contact the Inter Area manager at +886-2-2557-5607.
台湾の税務居住者が海外において、低税負担国(税率14%以下)の会社の株式を50%以上保有している場合、または実質的な支配能力を持っている場合、当該年度の利益が NT$700 万元を超えると、個人CFC(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の申告が必要です。
CFC制度に関して、私たちが理解すべきことは「利益の課税をどのように延期するか」、「合法的に資金の自由な管理をどのように実現するか」、「各国のリソースをどのように強化し、効果的に配分するか」。
私たちは、不確実な環境に備えるため、多角的な計画を立てることが重要です。状況に応じて最適な調整と計画を行うために、専門家と連絡し、詳しい評価を行うことをお勧めします。+886-2-2557-5607
日本政府は、外国資本が日本で株式会社を設立することを許可しており、投資プロジェクトに対する特別な制限もありません。ただし、日本の会社設立には資本金を実際に注入する必要があるため、株主の資金をどのように調達し、どのように資金の流れを確保するかが、投資家が最も直面する困難です。資金の流れや銀行口座の開設を円滑にするためには、一般的に現地の住民またはパートナーを会社の株主として迎えることが推奨されます。これにより、初期の申請手続きをスムーズに進めることができま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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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な申請手続きについては、お気軽にご連絡ください。
+886-2-2557-5607
シンガポールの銀行では、外国の企業または外国人が口座を開設することが許可されています。
個人口座:通常、銀行は個人に対して基本的な預金額の入金を求め、その資金の出所を証明する必要があります。
法人口座:外国企業がシンガポールでオフショア口座を開設する場合、銀行は海外のビジネス情報や会社の経営証明を十分に提供することを求めます。これは口座使用者のビジネスの真実性を確認するためです。各銀行にはそれぞれ異なる条件と規則がありますので、ご自身の状況に応じて選択肢を調査することが非常に重要で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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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がある場合は、いつでも匯佳マネージャー(+886-2-2557-5607) にご連絡ください。
若台湾税务居民于海外持有境外低税负国家之公司股权50%以上,或具有实质控制能力,当年度盈余超过NT 700万元者,须配合申报个人CFC。
对于CFC制度,我们所要了解的是如何”推迟课税盈余效益化”?如何”合法基础上资金自主自由”?如何”加强各式各国资源端口分配”?
我们应当未雨绸缪多角化规划来应映环境情势的不确定性。建议与专家联系讨论 +886-2-2557-5607,详实评估自身情况,再做出最合适的调整与规划。
日本政府准许外资在日本成立有限公司,对于投资项目也没有特别的限制。
不过因为日本公司的注册资金要求实际注资到位,因此股东资金如何到位的金流走向是投资者最常遇到的困难。
为便利资金流以及银行账户的开立,一般建议需要有当地的居民或是合伙人作为公司股东,以利前期的申请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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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申请细节,欢迎来电与我们联系。+886-2-2557-5607
新加坡银行准许外国公司或是外国人在新加坡开立银行账户。
个人账户:通常上来说,银行会要求个人存入要求的基本存款,并且需要证明其资金来源。
公司账户:外国公司开立的新加坡离岸账户,银行会要求需要提供足够的国外业务数据以及公司经营证明,确保账户使用者的业务真实性。阅读更多>>
不同的银行有自己的条件与规则,因此根据您的情况研究您的选择非常重要,若有进一步需要可随时与汇佳经理联系 +886-2-2557-5607。
若台灣稅務居民於海外持有境外低稅負國家之公司股權50%以上,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當年度盈餘超過NT700萬元者,須配合申報個人CFC。
對於CFC制度,我們所要了解的是如何”延緩課稅盈餘效益化”?如何”合法基礎上資金自主自由”?如何”加強各式各國資源端口分配”?
我們應當未雨綢繆多角化規劃來應映環境情勢的不確定性。建議與專家聯繫討論+886-2-2557-5607,詳實評估自身情況,再做出最合適的調整與規劃。
日本政府准許外資在日本成立有限公司,對於投資項目也沒有特別的限制。
不過因為日本公司的註冊資金要求實際注資到位,因此股東資金如何到位的金流走向是投資者最常遇到的困難。
為便利資金流以及銀行帳戶的開立,一般建議需要有當地的居民或是合夥人作為公司股東,以利前期的申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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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申請細節,歡迎來電與我們聯繫。 +886-2-2557-5607
新加坡銀行准許外國公司或是外國人在新加坡開立銀行帳戶。
個人帳戶:通常上來說,銀行會要求個人存入要求的基本存款,並且需要證明其資金來源。
公司帳戶:外國公司開立的新加坡離岸帳戶,銀行會要求需要提供足夠的國外業務資料以及公司經營證明,確保帳戶使用者的業務真實性。閱讀更多>>
不同的銀行有自己的條件與規則,因此根據您的情況研究您的選擇非常重要,若有進一步需要可隨時與匯佳經理聯繫 +886-2-2557-5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