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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shore Company
跨境電商經營
中國 / 新加坡 / 香港 / 菲律賓 / 越南 / 馬來西亞
Cross-Border Electronic Commerce (E-Commerce) Payment Platform
跨境電商經營
中國 / 新加坡 / 香港 / 菲律賓 / 越南 / 馬來西亞
Cross-Border Electronic Commerce (E-Commerce) Payment Platform
經濟發展全球化的態勢下加快了全球跨境電商的發展,為經濟發展全球化造就了一個優良的應用平臺。跨境電商成為未來電商的市場趨勢,將會是一個很誘人的大蛋糕,要如何吃這塊蛋糕呢?前提要先熟悉跨境電商,瞭解它的特點。
一、跨境電商是什麼?
跨境電商是從傳統零售到網上操作電商到現在又發展出新零售事業;從以前著重在企業能力=成本+功效+企業資源,到現今的企業能力=時間+價值+體驗+關係升級;從傳統法—>創新法—>演算法,SRM—>CRM管理的跳耀升級,交易雙方利用互聯網平臺進行線上交易、電子支付結算扣繳等,並通過結合國際物流直接配送貨品交易的一種更具備效率國際化商業行為。
企業在全球貿易及投資,提升高自由度及高效率的操作便利,增強資本流通以便維持國際競爭力。近年來因境外區域法令政策的修訂調整,為了因應各企業文化不斷變化的生態系統,的確需要先知道電子商務制度的正確觀念及新現實,選擇最合適企業運作的基礎結構。
二、跨境電商的特點
- 低成本:
跨境電商能減少供應鏈環節及商品流轉次數,大幅減少交易主體的成本和費用。 - 匿名性:
與跨境電商的國際性和非中心化特點,因此難以識別電商客戶的身份和其所處的地理座標。 - 國際化:
網路是一個沒有邊界的媒介體,具有全球新和非中心化的特點,加上全球化的經濟發展,依附於網路發生的跨境電子商務也因此具有了國際性和非中心化的特點。 - 快速變革:
跨境電商是一個新鮮事物,目前尚處於幼年期,像新生寶寶一樣,勢必以史無前例的速度和無法預料的方式持續變革。
三、跨境電商操作說明
- 跨境電商經營者:
即向境內銷售商品的境外企業,為產品所有人。
- 跨境電商平台:
境內企業,提供雙方(消費者跟跨境電商平台)媒合管道,亞馬遜、Lazada、如:中國的天貓、京東等。
- 境內服務商:
境內企業,接受跨境電商企業委託,進行相關ICP備案登記,並直接向海關提供有關訊息,並接受海關/市監督等部門後續監管,承擔相應責任的主體。目前在中國操作跨境電商要求須有境內服務商備案方可。
Cross-border
e-commerce operators
跨境電商經營者
Cross-border
e-commerce platform
跨境電商平台
Domestic Service Provider
境內服務商
- 跨境電商經營者:
即向境內銷售商品的境外企業,為產品所有人。 - 跨境電商平台:
境內企業,提供雙方(消費者跟跨境電商平台)媒合管道,亞馬遜、Lazada、如:中國的天貓、京東等。 - 境內服務商:
境內企業,接受跨境電商企業委託,進行相關ICP備案登記,並直接向海關提供有關訊息,並接受海關/市監督等部門後續監管,承擔相應責任的主體。目前在中國操作跨境電商要求須有境內服務商備案方可。
四、跨境支付業者金流
電商企業對於跨境的金流是非常關心的,尤其中國大陸是外匯管制國家,電商業者將商品販售所得的資金要如何匯回境外是非常重要的,而要實現跨境電商監管流程,電商業者必須與一家支付業者簽約合作並開發程式介接電商平臺與支付系統間的支付資訊,以便實現支付單報送的程式。
目前有許多合法註冊的支付業者,電商業者可依需求選擇。在跨境支付流程中,支付業者向跨境電商提供3種服務,分別是線上收款管道+跨境支付結算+海關支付資料報送等組合的支付解決方案。
五、電商經營主體
- 電商母公司:
由母公司(台灣公司)直接作為跨境電商經營者,由於跨境商務變革迅速,須另留意外匯規定以及對於境外電商課稅稅務之界定等問題。
以台灣為例,依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10604704390 號令規定,在台灣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之外國營利事業機構,如以跨境銷售電子勞務予台灣境內企業,所取得之報酬,屬所得稅法第 88 條規定扣繳範圍之所得,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按給付額依規定之扣繳率扣繳稅款。支付海外公司電子勞務費用一般稅率都是需扣繳20%。除非是已向賦稅署申請「適用淨利率及境內利潤貢獻程度」且核准之境外公司,但每家境外公司的扣繳稅率皆不相同。 - 境外公司:
進行跨境電子商務業務,如何避免當地國扣繳電子勞務匯出的稅賦?可直接以境外公司作為海外電商的申請主體,如此在支付相關海外電子勞務費用時,因非當地扣繳義務人,匯出時便可避免匯出的扣繳問題。
不論企業或是個人創業者都可申請境外公司,並於海外銀行進行開戶,如此資金可靈活運作,再配合跨境電商操作,即使沒有當地實體公司也可以做生意(目前只有中國要求跨境電商經營者需要有境內責任人,其他國家尚未強制要求。),漸入式進入各國市場,日後再行依據市場情況,規劃是否當地成立實體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