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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註冊_小圖1

英國公司註冊

英國公司國際法律地位崇高,享有非常良好的形象,是世界多數境外公司註冊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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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席爾公司註冊

塞席爾(塞舌爾)原為法國的殖民地,受到法國影響極深,甚至連....

新加坡註冊_小圖3

香港公司註冊

香港結合了各種適合國際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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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里斯公司設立制度相對靈活,企業在註冊時只需向相關主管機關提交有限的基本資料,程序相對簡便,因此成為不少投資者設立境外公司的選擇之一。 貝里斯於1981年9月21日正式獨立建國。1987年10月1日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其後於1989年10月13日與中華民國(台灣)建立外交關係。自建交以來,台貝兩地關係友好,邦誼穩定。由於當地環境優美及生活步調較為悠閒,亦吸引部分台灣人士將其視為移居或長期居住的選擇之一。

一、貝里斯公司簡介

現有人口約為
398,050 人

BZD
貨幣:貝里斯元

UTC−6
(中美洲時區)

英語
語言

英國普通法
法制

外匯管制
無外匯管制

  • 地點
    貝里斯位於中美洲東北部,東瀕加勒比海,北接墨西哥,西邊、南邊與瓜地馬拉為鄰。一九八一年以前為英國屬地(英屬宏都拉斯),其法律基於英國大陸法制定,法院機制一樣類似英國,各種商業契約,商事法等皆基礎於英國法律模式。貝里斯為聯合國,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會,關稅暨貿易總協定,大英國協,加勒比海共同市場,加勒比海開發銀行等組織會員國,國際地位相對高於其他紙上公司。
  • 人口
    398,050 人
  • 語言
    英語
  • 貨幣
    BZD 貝里斯元
  • 經濟
    貝里斯經濟在傳統上以林業為主,近年來更依靠農業、漁業、工業為收入,特別是糖、柑桔類水果、可可、稻米、菸草、香蕉、牛肉。工業有造船、食品加工、紡織、家具、電池和捲菸。
  • 外匯管制
    無外匯管制
  • 主要公司法規
    貝里斯仿效英屬維京群島引用國際商業公司法,亦允許國際商業公司的設立登記根據國際商業公司法的規定,所設立公司不須向當地政府呈報稅務報表,亦無須設帳,每年只要繳納固定的政府規費即可,因此幾乎沒有租稅方面的負擔。
  • 法制
    英國普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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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貝里斯之境外公司優點及設立的用途

  • 隱密性高
    各董事詳細資料無須列入任何公開紀錄內。
  • 銀行接受度高
    幾乎台灣所有外匯指定銀行均接受貝里斯公司的OBU帳戶設立。
  • 設立方便
    僅需最少一位股東/董事資料即可以設立登記。
  • 維持容易
    公司無須提呈週年報表,及審計帳目,亦無須召開週年大會。每年僅需繳交固定的政府規費即可以維持公司的存續。
  • 主要定位為”交易”公司,貝里斯公司通常被定位為「交易型公司」,常見用途包括進行二角、三角或四角貿易等國際貿易操作。此外,貝里斯公司亦可作為投資控股公司使用,但需要注意其註冊資本相對較低的問題。一般而言,貝里斯公司的標準註冊資本額為50,000美元,相較於部分其他境外公司而言屬於較低水平。然而,在實際營運中,透過適當的財務安排與規劃,企業仍可建立良好的財務報表結構。在進行銀行往來或申請融資時,若財務報表表現良好,亦有助於提升企業的信用度與融資能力。

三、貝里斯設立登記相關規定

I.英文公司名稱(亦可以加註中文,但需增加USD100的執照設立費);
II.英文通訊地址;
III.最少一位股東/董事的護照影本;
IV.標準註冊資本額為USD 50,000.-(亦可以增/減資,但須增加政府規費)。

四、貝里斯(Belize)法令修改

貝里斯公司相關法規已做出修訂,貝里斯政府於2013年10月12日在官方公報公布並實施《會計紀錄維護法》(Accounting Records Maintenance)Act 2013。該法案主要要求企業妥善保存相關會計紀錄,以提高公司營運透明度及合規性。主要重點包括:

  • 公司帳務資料管理規定:
    1.規定公司須保存相關帳務憑證及會計資料,保存期限為五年。
    2.帳務憑證及會計資料可存放於公司的註冊地址,或董事認為合適的其他地點,但須以書面形式通知註冊代理人(Registered Agent) 理人有關實際存放地址。
    3.如帳務資料的存放地址發生變更,公司必須於14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註冊代理人有關新的存放地址。
  • 公司的其他記錄保存規定:
    1.公司須保存以下相關記錄,包括:董事會會議記錄、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及職員名冊、股東名冊,以及與股東、董事及職員變更相關的其他記錄。
    2.公司須詳細記錄每位董事及職員的資料,包括其姓名、地址、委任日期及離任日期。
    3.上述公司記錄須存放於公司的註冊地址,或董事認為合適的其他地點,但公司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 註冊代理人(Registered Agent) 有關實際存放地址。
  • 合規查閱規定:
    須保存根據公司法相關規定,政府註冊處人員可於正常辦公時間內,在合理情況下進入註冊代理人辦公室查閱國際商業公司(IBC)的相關檔案及記錄。註冊代理人不得拒絕有關查閱要求,否則可能被處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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