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宣布新成立中小企業可享企業所得稅豁免

越南政府發布的第20號法令《中小企業所得稅》已於1月15日正式生效。凡首次註冊成立的中小企業,自取得首次企業登記證之日起計,首三年可獲豁免繳付企業所得稅;惟若企業屬透過合併、整合、分立、分離、擁有權變更或業務架構變更而成立,則不適用上述豁免安排。另按相關規定,創新型初創企業及其他符合資格機構,可享首兩年豁免、其後四年減半的稅務優惠。

同時,越南政府容許企業提撥最高20%的資金,用以設立科學技術、創新及數碼轉型基金,並由國家提供免費數碼平台及共用會計軟件,以支援小型、微型企業及個體經營者。政府亦訂立目標,於2030年前將企業數量提升至200萬家,並致力培育多家具國際競爭力的本地民營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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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Vietnam Brief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