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批准2020年減免企業所得稅!
- 越南政府於9月25日簽署了關於在2020財政年度實施30%的企業所得稅減免的決定。
- 減少政策將適用於2020年收入低於880萬美元(2000億越南盾)的所有企業
- 指導實施減免企業所得稅的第115/2020 / ND-CP號法令於8月3日生效。
越南政府於2020年9月25日簽署關於在2020財政年度對某些企業實施30%的企業所得稅減免的決定。指導實施第116/2020 / QH14號決議的第115/2020 / ND-CP號法令於2020年8月3日生效。
在這之前,越南國民議會於6月19日批准了政府將企業所得稅削減30%的提議。90%以上的全體成員國批准了減免政策。
最值得注意的重要因素是,如果所有企業的總收入在2020年未超過2000億越南盾(880萬美元)的門檻,則將適用於所有企業。這意味著大多數中小企業將無論員工人數多少以及因疫情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都有資格享受減稅的條件。
誰有資格?
- CIT減免適用於根據越南法律從事商品和服務的生產,貿易的所有企業;
- CIT減免將適用於企業的總收入,包括資本轉讓,房地產轉讓和應繳納特別消費稅的服務等收入;和
- 企業所得稅的30%減免將適用於2020財年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減去《企業所得稅法》所規定的企業可享受的企業所得稅激勵措施。
營業時間少於12個月的企業也符合資格。但是,他們的減稅將以2020年獲得的總收入除以運營的月數再乘以12得出。
如前所述,企業所得稅的降低是基於自我評估。要求企業在支付CIT時自行確定CIT減少額。企業將必鬚根據隨附附錄中第116/2020 / QH14號決議,按照第151/2014 / TT-BTC號通函中提供的表格指定企業所得稅減免,並聲明企業所得稅減免。
注意:本文於2020年6月首次發布,並進行了更新以包括最新的發展。
備註:為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