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 Company
一、台湾外资办事处简介与功能
- 外资企业来台设立据点,除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外,也可设立办事处。外商在台设立办事处,法源为公司法第386条,办事处在台做的法律动作是向经济部”报备”,不能做营业行为,外国公司若无意在台湾境内设立分公司营业,申请办事处登记。其业务活动范围,以在台湾地区从事签约、报价、议价、投标、采购、市场调查、研究业务活动为限。
- 台湾设立办事处依据母公司类别可分问侨外资办事处及陆资办事处,一般侨外资办事处对于母公司并无特别要求,惟如是陆资企业申请在台湾地区设立办事处,除符合特别规定者外;其母公司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设立三年以上。
二、最低实收资本额折合新台币六百万元以上。
三、本公司所营事业应至少一项符合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业别项目,方可申请。
- 外资企业来台设立据点,除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外,也可设立办事处。
- 外商在台设立办事处,法源为公司法第386条,办事处在台做的法律动作是向经济部”报备”,不能做营业行为,外国公司若无意在台湾境内设立分公司营业,申请办事处登记。其业务活动范围,以在台湾地区从事签约、报价、议价、投标、采购、市场调查、研究业务活动为限。
- 台湾设立办事处依据母公司类别可分问侨外资办事处及陆资办事处,一般侨外资办事处对于母公司并无特别要求,惟如是陆资企业申请在台湾地区设立办事处,除符合特别规定者外;其母公司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设立三年以上。
- 二、最低实收资本额折合新台币六百万元以上。
- 三、本公司所营事业应至少一项符合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业别项目,方可申请。
二、办事处有什么税负?
- 外资设立营业据点,除了当地市场开发因素,「税」也该是个考量重点。办事处因不能从事业务行为,只有费用没有收入,自然没有课税问题。
- 外国营利事业在我国境内设立之联络处,为其总机构办理采购业务,如无对外营业,得免予办理营业登记。其国外总机构汇入之采购费用,不属营业税课征范围,并免征营利事业所得税。
三、办事处设立基本流程
- 外商设立办事处在台湾并不能营业只能代办国外公司业务推广及代为签约….,故其设立流程相对于设立子公司及分公司来说,程序较为简化,基本程序如下:
- 1.总公司文件验证。
- 2.总公司认许、办事处报备。
- 3.银行开户。
- 4.凭证申请。
四、外资办事处运作注意事项Q&A
Q1:请问申请在台办事处是否可以聘用员工支付薪资?
A:办事处是费用中心,可以由外国总公司汇入营运金、将营运金用来支付办事处开销/薪资,那是没问题的。
Q2:办事处在税务上有没有需要注意什么呢?
A:请注意几项事情:
1.不要用办事处的中文名称做法律行为,法律行为必须中英文并陈。
2.不要用办事处的台币帐户收取台币,那可能会被认为是收入而有漏报问题。
Q3:办事处可以做生意吗?
A:不可以,可以洽谈生意做业务开发,如洽谈完成后合约要以母公司签约,办事处不能代收任何货款,或代付任何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