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198/2025/QH15号决议》税务10项新政策
越南国会于2025年5月17日通过了第198/2025/QH15号决议,该决议自同日生效。旨在促进私营经济的发展,提出了多项特殊机制和政策,包括税收优惠、行政手续简化、土地和资源的可及性等措施。以下是部分决议更新的新政策。
- 免征中小企业3年企业所得税。
中小企业自首次获得企业登记证书之日起的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 自2026年1月1日起取消定额税制度。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经营者将不再适用定额税制度,需按照税务管理法律的规定缴纳税款。 - 延长增值税减税政策至2026年底。
自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对原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商品和服务减税2%,即降至8%。 - 2026年起停止征收及缴交营业执照费。
自2026年1月1日起,将停止征收营业执照税。 - 免收重新签发文件的费用。
因政府机构重组而需要重新办理手续的组织、个人和企业,免征相关的手续费和证照费。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促进经济复苏,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并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纳税行为的监管。若需要更详细的信息或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或税务顾问。如欲深入了解更多关于越南公司注册的详细信息,可以参阅我们的专文介绍。
数据源:LuatVietn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