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Company
中國獨資工廠
THE FOREIGN-OWNED FACTORY IN CHINA
外商獨資企業指外國的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上海、深圳、廈門)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者在大陸投資公司的企業。根據外資企業法的規定,設立外資企業必須有利於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並應至少符合下列一項條件,即採用國際先進技術和設備的;產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一般為有限責任公司,也可以說是一人有限公司。 但不包括外國的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設在中國(上海、深圳、廈門)的分支機搆,如分公司、辦事處、代表處等。外商獨資企業的功能主要體現在可以在中國境內自由從事經營範圍內的活動,並且有進出口權。其次,可以在中國境內上市發行股票的,促進證劵市場的發展等等。若欲到中國大陸上海、北京、深圳、廈門、昆山註冊投資公司、辦理進出口貿易公司或工廠,可以預先找專業的顧問公司諮詢。
一、中國大陸外商獨資工廠
外商投資企業根據投資方式、分配方式、風險方式、回收投資方式、承擔責任方式、清算方式的不同又分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也稱外商獨資企業)和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外商獨資企業是外資企業的一種,是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其資本由一個外國投資者投資的企業。
- 除土地外,企業的投資百分之百為外國投資者所私有,沒有中國投資者參股。一個企業可以是一個外國投資者獨資,也可以是若干外國投資者合資。
- 在中國大陸投資公司獨立經營,沒有中方參與經營管理。企業依照批准的章程進行經營管理活動,不受干涉。
- 自負盈虧。經營收入除按中國有關稅收的規定納稅後,完全歸投資者所有和支配。企業終止,應當及時公告,按照法定程式進行清算。
二、中國大陸外商獨資工廠規定
根據1986年4月12日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2]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外商獨資企業的基本政策和原則是:
- 為了擴大對外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促進中國國民經濟的發展,中國允許外國的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外資企業,保護外資企業的合法權益。
- 設立外資企業,必須有利於中國國民經濟的發展,並且採用先進的技術和設備,或者其產品全部出口或者大部出口。中國禁止或者限制在某些行業中設立外資企業。禁止或限制外資企業的行業,包括軍事工業、郵電企業、文化企業等。
- 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的投資公司、獲得的利潤和其他合法權益,受中國法律保護。外資企業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紀,不得損害中國的社會公共利益。《外資企業法》還規定,中國對外資企業不實行國有化和徵收;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對外資企業依照法律程式實行徵收時,給予相應的補償。
- 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由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授權的機關審查批准。外資企業須在審查批准機關核准的期限內在中國境內投資;逾期不投資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有權吊銷其營業執照。外資企業的投資情況,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檢查和監督。
- 外資企業的生產經營計畫,應當報其主管部門備案。
- 外資企業必須在中國境內設置會計帳簿,進行獨立核算,按照規定報送會計報表,並接受財政稅務機關的監督。拒絕在中國境內設置會計帳簿的,財政稅務機關可以處以罰款,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責令其停止營業,或者吊銷其營業執照。
- 外資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國有關稅收的規定納稅,大陸投資公司可以申請享受減稅、免稅的優惠待遇。將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在中國境內再投資的,可以申請退還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部分所得稅稅款。
- 在專案檔案中最重要的一個問題就是外商獨資企業的營業範圍。在中國所有行業的營業範圍都是限定的十分嚴格、精確的。外商獨資企業只能在其允許的營業範圍內開展商業活動,此範圍會在營業執照上標明。如需修改,要進行申請並取得批准。
- 公司以多年中國大陸實務工商經驗,能為客戶注意的/服務的不僅僅是基本的大陸註冊獨資工廠,而是完整的從公司/工廠設立諮詢、申請進出口權、申請文件的製作、當地工商註冊辦理至後續會計服務代理。提供客戶一站式服務,以讓投資者能真正於當地營業為目標,並且能設身處地在當地的為客戶留心關照各項工商事務,讓投資者能放心投資,專注於業務市場開拓。